爸爸開玩笑說把她送人,輝輝委屈得抹起了眼淚。
  養父的心愿
  13年前,35歲的他收養了一個被遺棄女嬰
  兩年前摔傷致癱,最大心愿是幫女兒上戶口
  不符合收養條件的他,能夠如願嗎
  本報記者 朱浙萍 特約記者 何賢君/文 本報記者 陶玉其/攝
  上世紀80年代,一部講述撿破爛老人撫養遺棄女嬰的電影《搭錯車》,讓許多人落淚。
  13年前,在蘭溪市橫溪鎮前胡村,也上演了這樣的一個故事。
  2001年,35歲的村民陳西清去金華的路上,撿到一個被遺棄的女嬰。經濟並不寬裕的他,含辛茹苦將女兒拉扯長大。可是,就在兩年前,陳西清卻意外摔傷,半身癱瘓。
  讓人欣慰的是,女兒乖巧懂事,眼看就要上初中了。可是,孩子一直沒有戶口,將來上學、找工作、結婚都成了難題。
  昨天,出現在記者面前的陳西清有些迷茫。他用力地抓住輪椅扶手,想了一會兒,才艱難地說:“如果可以,你們能幫我女兒找到親生父母嗎?只有這樣,才能落實孩子的戶口。”
  13年來又當爹又當媽
  當年收養的棄嬰成了他唯一依靠
  “13年了,拉扯著孩子長大,又當爹又當媽,日子剛剛好過一點,想不到自己卻殘廢了……”在蘭溪橫溪鎮前胡村,村民們說起陳西清父女的事,總是唏噓不已。
  他們口中的“孩子”,是陳西清13年前撿來的。
  2001年11月的一天,35歲的陳西清到金華走親戚,路過金東區塘雅鎮磚塘村一片桔子林時,突然聽到了微弱的啼哭聲。循聲找去,他發現了一張紅色小毛毯,裡面裹著一個剛出生的女嬰。女嬰衣服單薄,小臉凍得發青。毛毯里有一張紅紙,寫著孩子出生日期,還有200元錢外加幾件小衣服。
  從日期看,這個孩子才出生7天,就被遺棄了。
  “誰這麼狠心,將孩子扔了?”手足無措的陳西清,抱起哭得有氣無力的女嬰回了家。
  當時,陳西清剛和妻子離婚,沒有生育。陳家三個兄弟,也都沒有孩子。家裡人一看這孩子健康可愛,都很喜歡,就商量著讓陳西清認下這個女兒,老了也有個依靠。
  陳西清便把這個孩子留在了家裡,一直未辦理相關收養手續。
  這個被遺棄的孩子,被取名為“輝輝”。
  為孩子治病欠下大筆外債
  剛還清,自己又摔傷癱瘓
  撿來2個月後,輝輝生了一場大病,得了急性肺炎,差點沒搶救過來。醫院沒床位,陳西清就抱著孩子,在醫院的走廊里坐了3天3夜。所幸,孩子經過搶救,轉危為安。但這場大病,也花掉陳西清所有的積蓄,還欠下了不少外債。
  “我當時在鎮上賣菜,沒什麼錢。一起賣菜的那些人知道我的情況,都借錢給我,讓我給孩子看病。這份情,一輩子都難忘。”陳西清說。
  “我一個大男人,帶孩子不容易。幸虧有阿鳳幫忙。”陳西清說。阿鳳是隔壁村一個單身女人,有兩個兒子,也收養了一個女兒。看到陳西清撿了一個女嬰就主動過來幫忙,喂奶洗尿布,就跟孩子媽媽差不多。
  這些年,陳西清到處打工,什麼活都乾過,精打細算過日子,直到兩年前才把欠下的債還清,兩鬢也泛起了白霜。
  唯一讓人欣慰的,是孩子乖巧懂事。“這孩子活潑、勤奮,功課也不錯,還很孝順,經常幫我收拾房間、洗衣服。”
  2012年7月,陳西清幫人蓋房子時意外摔傷,背部砸到石頭,造成脊椎斷裂。經過治療,他仍然下半身癱瘓,只能靠輪椅生活。
  自己的生活都不能自理,孩子怎麼辦?“要不是阿鳳一直照顧我們,跟一家人一樣,真不知日子怎麼過。”陳西清很發愁,他很清楚,自己父女倆不可能完全依賴阿鳳,“她有自己的家庭,壓力也不小。”
  落實女兒戶口
  是他現在最大心愿
  現在,最讓陳西清發愁的,是輝輝的戶口問題。“從孩子進家門那天起,我就想給她辦戶口,但是因為我不符合收養條件,一直都沒法辦下來。”
  陳西清說,因為孩子不是從福利院領養的,又找不到親生父母,孩子的親子證明、出生證明、收養證明,都辦不出來,沒有這些,根本辦不了戶口。
  沒戶口的麻煩,很快顯現了出來,“現在能夠上學,還是學校通融的結果,每學期還要多交一筆教育附加費,但沒有正式學籍。”
  孩子馬上就要上初中了,沒戶口根本上不了。再說,以後成年了,找工作、結婚,可是一個大問題。
  他曾多次到撿到女兒的地方打聽,但一直未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。
  昨天採訪的時候,我們見到了輝輝。這個乖巧的女孩坐在家門口的小石凳上看書,面目清秀,有些瘦弱。
  自己癱瘓後,陳西清提出把輝輝送到福利院。不過,孩子不願意。
  “輝輝,把你送人好不好啊?”雖然是一句父女間的玩笑,但輝輝明顯當真了,眼圈一紅,眼淚就一顆顆地落到了地上。
  “我不想離開爸爸,以後我可以照顧他。”輝輝用手背擦乾眼淚,像個小大人似的說。
  部門回應
  蘭溪市民政局:
  單身男性收養女兒,年齡必須相差40歲
  昨天,記者聯繫了蘭溪市民政局和社會福利院,幫輝輝咨詢上戶口的事。
  蘭溪市民政局行政審批科科長紀利群表示,違規領養小孩的事,在農村比較普遍。對於輝輝的事,他們也有所瞭解。按照法律規定,無配偶男性收養女兒,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麻煩,兩者年齡必須相差40歲以上。
  陳西清收養女兒時只有35歲,明顯不符合規定,因此辦不出領養證,也無法給孩子上戶口。
  按照規定,陳西清撿到孩子的時候,應該將孩子送交到當地民政部門指定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。
  蘭溪市社會福利院:
  可以將孩子落戶到親友家
  父女倆一起生活了十幾年,有了感情,硬生生將他們分開,無論於情於理,都說不過去。
  記者瞭解到,2013年,國家相關部門曾聯合發佈過一個規範棄嬰管理的通知:
  收留人有收養意願但不符合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的,若收留人堅持自行撫養又符合家庭寄養條件的,當地兒童福利機構可與其簽訂家庭寄養協議。
  那麼,陳西清是否符合這個條件呢?
  蘭溪市社會福利院院長張娟說,“以目前陳西清的經濟能力、身體條件等情況來看,將孩子戶口落到福利院後,再申請家庭寄養,辦下來的可能性也不大。”
  不過,辦法也不是沒有。
  記者打聽到,如果陳西清有親戚朋友,願意領養這個孩子,經過評估又符合相關條件,可以將孩子的戶口落到親友的家庭。不過孩子的年齡不能超過14周歲,所以要抓緊。
  “當然做這些決定,必須問問孩子本人的意見。”張娟表示,他們會儘快派工作人員瞭解情況,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,兼顧人情,幫陳西清父女解決這戶口難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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