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津市檢察院檢察長 榮明
  在執法辦案中,我院結合檢察改革探索完善五種機制,對特殊群體給予特別關愛,不斷提高特殊狀態下群眾工作能力。
  完善辦理輕微刑事案件機制。全面落實對初犯、偶犯、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鄰裡、親友糾紛引發的輕傷害案件等,依法適當從寬處理制度,大力開展檢調對接、刑事和解等工作,積極開展附條件逮捕、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、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等工作,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。今年7月,年僅16歲的職高學生錢某為尋求刺激搶劫手機。案發後,錢某十分悔恨,主動向被害人道歉,並由其監護人賠償損失,取得被害人諒解,我院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。
  完善信訪接待處理機制。以案件管理部門為中心,以控申、民行檢察業務為支撐,推行信訪聯絡互動制、督查督辦制,堅持首辦責任制、檢察長接待日制等,建立檢察機關內部全員參與的接訪工作機制,形成領導帶頭、全員參與、責任明確、便民高效的信訪工作模式,在第一時間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。今年8月,我院還針對綜治民調工作中的薄弱環節,組織幹警深入社區及居民家中解難答疑,傾聽民意,做群眾的貼心人。
  完善刑事被害人訴訟權利保障和救助機制。積極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,去年以來,先後對3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屬實行救助。今年4月,無刑事責任能力且無監護人的精神病人吳某將鄰居老人打傷致死,我院在申請法院決定對吳某強制醫療的同時,通過多種途徑積極開展救助被害人家屬工作,取得良好社會效果。
  完善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機制。去年以來,對作出不捕、不訴決定的19名犯罪嫌疑人、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屬和所在社區、農村村組進行回訪,積極做好案後“修複”工作,確保定分止爭、案結事了;在榮獲湖南省社區矯正工作先進集體的基礎上,繼續加強社區矯正各個執法環節的法律監督,配合有關部門強化對服刑人員特別是監外執行罪犯、刑滿釋放人員、輕微犯罪被不起訴人等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,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。
  完善執法辦案回應機制。認真落實刑事案件辦理告知制度,及時將辦案情況告知被害人或其家屬,最大限度地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,努力消除涉檢信訪隱患;推行公訴環節釋法說理,在作出變更強制措施、不抗訴、改變案件定性等決定時,主動向辦案機關或當事人進行耐心細緻的釋法說理,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。  (原標題:特別關愛給特殊群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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