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大學女生康某在旅館內拔火罐不幸被燒傷,第一次起訴獲賠7萬餘元後,因後續治療再次起訴。記者昨天獲悉,經密雲法院調解,康某再獲賠42.5萬元。
  去年國慶節期間,剛讀完大學一年級的康某和同學到密雲游玩,住在密雲一家旅館。康某在洗浴之後拔火罐,火罐技師當時披散著長髮,由於操作不當,技師的長髮被點燃,情急之下,技師用手撲救燃燒的頭髮,慌亂中導致大量酒精潑灑在康某的背部、軀幹和腹部,酒精在康某的身體上燃燒起火。經醫院診斷,康某面頸、軀幹、左上肢21%燒傷。去年,康某起訴後,技師和雇主以及賓館被判連帶賠償康某7萬餘元。
  判決後,康某陸續進行植皮等康復治療,因主治大夫稱後續治療將花費巨額費用,難以估計,康某再次起訴索賠70餘萬元。在法庭調解下,被告同意賠償康某各項損失共計42.5萬元,康某的父母接受了調解方案,承諾今後不再追究。  (原標題:女子拔罐燒傷獲賠50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x68qxgwm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